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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訂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意義之1-推動兩岸特色金融業務的發展

  • 2012-08-28 01:27
  • 旺報
  • 【林建甫】 http://www.zavori.com/group1_cn.html 
  •  據悉兩岸貨幣清算的簽署是以備忘錄(MOU)的模式呈現,而非以協議的方式簽署。部分媒體對此以懷疑或是負面加以報導。對此應該加以澄清且討論問題的重點,而不是張飛打岳飛的張冠李戴,造成無謂的困擾。

     從入場券到貴賓券

     台商從1980年代就進入大陸從事各項經濟活動,但是獨缺金融業。因為金融業是特許行業,兩邊政府如果沒有默契,根本無法從事該項業務。

     兩岸的金融合作,遲至2009年11月16日,台灣的金管會才與中國銀監會、證監會及保監會以《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》之簽署,同意兩岸金融機構從事跨境經營業務時,允許母國監理機關與地主國監理機關相互交換意見,並協助彼此履行金融監理職責。從此雙方金融業務才能開展。台灣金融業當時自嘲,我們終於拿到「入場券」了,可以進入大陸的金融市場一展身手。

     但是由於大陸主管當局對金融市場的管制相當嚴格,且陸方加入WTO時又是以開發中國家的身分加入,因此各項金融保護不用大幅開放。因此兩岸的金融MOU讓我們金融機構取得入場券,也跟外商一樣排排隊,並無特殊優惠。直到再過半年,兩岸簽訂ECFA,在早收清單中,加入准入條款的放鬆,台灣金融業才算是拿到「貴賓券」,大幅放寬時程及業務的項目。陸資的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也據此在台灣從開始的辦事處,升格到今天的分行。因此,兩岸貨幣清算不論是以何種形式簽訂,重點是內容與落實。

     以兩岸經貿的發展來看,隨著陸客自由行及陸資來台的進一步開放,兩岸貨幣直接兌換的需求將更為殷切。人民幣的業務範圍及項目,顯然是未來兩岸金融業務的一項大重點。然而,對於企業而言,兩岸的通匯,尤其重要。這包括人民幣帳戶開設、存款、貸款、匯款及貿易投資等。兩岸一日不簽貨幣清算機制,主要貨幣的業務就無法在當地開展,企業就得平白損失無謂的匯兌手續費(透過第三方貨幣美元),並承擔美元波動可能帶來的風險。因此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建立,除可順暢兩岸廠商的金融往來外,也可適度舒緩台商融資的問題。

     RMB境外中心機會大

     除了企業的貿易及投資需求外,一般民眾的存款、匯款及人民幣計價金融商品的投資需求也將跟著大幅提升。對於持有人民幣現鈔或是看升人民幣的民眾來說,更是一大利多。未來以人民幣計價的有價證券商品也可以陸續推出,例如類似香港的點心債及雙幣雙股金融商品等,此均有利台灣資本市場流動性的提升。

     尤有進者,未來人民幣跨境交易及人民幣貿易結算的大幅成長。以外幣匯兌交易來看,台灣目前平均國民所得已達2萬美元,外幣匯兌交易額約是貿易額的9倍,已開發國家美國更是15倍;至於大陸,現在平均國民所得才4千美元,外幣交易額僅是貿易額的1倍。外幣交易額倍數會隨國民所得提高而提高,未來大陸人民幣交易需求成長力量可期。而以兩岸人民幣貿易結算來看,人民幣目前占全球貿易額比重已達11﹪,未來區域貿易又會逐漸增加,台灣成為人民幣境外金融中心的商機就會很大。

     歷時3年之久的兩岸貨幣清算談判即將落幕,無論過程是多麼辛苦都已是過去式。未來如何在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基礎下,更進一步地推動具兩岸特色金融業務的發展,應該才是兩岸政府及人民應該關注的焦點所在。

     (作者為台大經濟系教授、國政基金會財政金融組召集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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